2026年1月4日,新年第一個工作日,公司在五樓會議室組織開展了“監測質量提升專題培訓會”。會議由鄭美揚副總經理主持,在杭全體員工參加了培訓,本次培訓旨在貫徹落實國家最新政策要求,提升公司監測技術水平,強化質量意識,筑牢數據質量“生命線”。
體系文件宣貫:第七版質量管理體系全面升級
為規范員工行為,提高質量意識,質量負責人章珩對本公司新發布的第七版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了系統宣貫,明確了每位監測人員、管理人員的職責,強調了每個崗位的人員都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監測規范,流程到位。
政策解讀:新規要求更嚴,責任更重
鄭美揚副總從修訂背景、條文解析,變化總結三方面解讀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2025年)》。該補充要求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生態環境部發布,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志著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準入管理進入新階段。
法律風險警示:典型案例敲響警鐘
本次培訓特別邀請了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魏迪律師進行法律講解和案例分析。魏迪律師憑借豐富的行業從業經驗和專業法律知識,圍繞檢驗檢測監測主要法律法規、機構與人員常見違法犯罪行為、法律風險及典型案例等內容進行了深入講解。
魏迪律師通過真實案例剖析,警示全體員工要嚴守數據真實性、規范性紅線底線,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實行“零容忍”。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環境監測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
領導總結:質量是生命線,合規是底線
最后,公司總經理陳榮利進行了總結講話。陳總強調,監測數據質量是公司發展的“生命線”,全體員工要深刻認識到數據真實性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意識。
陳總對全體員工提出了三點要求:一要深化政策學習,將《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等政策要求全面融入監測工作各環節,建立常態化學習機制;二要健全質量體系,針對培訓中暴露的問題,限期完成質量管理制度修訂,完善“自查、互查、督查”三維監督機制;三要壓實質量責任,建立“全員參與、層層負責”的質量責任體系,將質量績效與考核評價緊密掛鉤。
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市場競爭日趨嚴峻的復雜形勢下,陳總特別強調,全體員工必須深刻認識到崗位的來之不易,更應恪守職業操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對待每一項工作。面向2026年,公司已初步將“合規風險防范、服務質量提升”確定為發展目標,堅持穩扎穩打、步步為營的策略,在筑牢內控防線、規范經營行為的同時,持續優化服務體驗、強化客戶信任,推動公司在逆境中行穩致遠,實現健康、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
培訓成效:全員參與,收獲滿滿
本次培訓采用“理論講解+案例復盤”的方式,內容涵蓋法律、質量管理等多個方面。培訓現場氣氛熱烈,員工們紛紛表示,通過培訓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了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全面”的底線要求,為做好2026年各項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